採購單
採購單管理「向供應商叫貨 → 到貨收貨 → 入庫」的完整流程。收貨後系統會自動把數量寫入中央帳並更新庫存餘額。
進入路徑
後台左側 進銷存 → 採購單。
採購單狀態
每張採購單有五種狀態:
| 狀態 | 說明 |
|---|---|
| 草稿(draft) | 剛建立、尚未送出,可繼續修改 |
| 已下單(ordered) | 已送出給供應商,等待到貨 |
| 部分到貨(partial) | 已收一部分,尚有品項未收齊 |
| 已收齊(received) | 所有品項都已收齊 |
| 已結案(closed) | 人工關閉,結案後不可再收貨 |
狀態流轉方向為 草稿 → 已下單 → 部分到貨 → 已收齊 → 已結案。其中「部分到貨」與「已收齊」是系統依收貨進度自動推導的,不需手動切換;「下單」與「結案」則由人工按鈕觸發。
建立採購單(草稿)
按右上角「新增採購單」展開建立區塊:
- 選 供應商(可留「未指定」)。
- 選 入庫倉,預設為「中央倉」。
- 填 備註(選填)。
- 在「加入採購品項」以名稱/SKU/條碼搜尋品項,點搜尋結果加入採購單。
- 每個品項可設定 數量 與 單價成本(單價成本會預帶該品項目前的平均成本,可覆寫)。
- 按「建立採購單」,即產生一張草稿採購單。
至少一個品項
修改與刪除採購單
只有草稿狀態可以修改。 在明細畫面按「編輯」,可以改供應商、入庫倉、備註與全部品項內容。 一旦按過「下單」或已經收過貨,就不能再改品項了——改了會跟已經入帳的收貨對不起來。
系統不提供刪除採購單(單據要留得住)。不要的單按「結案」關掉即可;需要調整內容就另開一張新單。
下單
在列表點「檢視 / 收貨」開啟採購單明細,草稿狀態會顯示「下單」按鈕。按下後狀態變為「已下單」,即可開始收貨。
收貨(可分批)
採購單在「已下單」或「部分到貨」狀態時,明細每一列會出現「本次收貨」輸入欄:
- 在要收貨的品項填入本次到貨數量(系統會顯示「剩 N」提示尚未收的數量)。
- 按「確認收貨」。
- 系統即:
- 把收貨數量寫入中央帳、更新庫存餘額; - 依全部品項的收貨進度自動更新採購單狀態(收了一部分為「部分到貨」、全部收齊為「已收齊」)。
已收齊或已結案的品項不再顯示收貨欄。
同一張採購單如果被連點兩次「確認收貨」(或兩個分頁同時送出),系統只會認第一次;第二次會被判定為重送, 不會重複入庫,也不會把庫存與成本算成兩倍。
收到的比訂的多(超收)
系統不會擋下整筆收貨——貨已經到門口了,擋死等於叫人先回辦公室改單再回來搬貨。 所以做法是「收下能收的、把差額講清楚」:超出剩餘量的部分不入庫,但系統會明確告訴你有幾件沒進系統。
送出後會看到兩處訊息:
- 畫面上方的提示寫「已收貨,但有 N 件沒有入庫(詳見下方說明)」。
- 採購單明細下方會出現一塊常駐的說明區塊,寫出:有幾個品項沒有全部入庫、你要求幾件、
實際入庫幾件、有幾件沒有收進系統。這塊不會自己消失,要按「我知道了」才收起來, 或是換一張單、再收一次才會換掉。
這句話不會替你判斷原因
有啟用批號 / 序號追蹤的品項
品項的追蹤設定在 進銷存 → 基本設定 → 品項設定,點該列的「追蹤設定」開啟。收貨欄下方會依設定多出對應欄位:
| 品項設定 | 收貨時要填 |
|---|---|
| 只勾批號追蹤 | 批號(必填)+ 效期(選填) |
| 只勾序號追蹤 | 序號(必填)+ 效期(選填),不必另外編一個批號 |
| 批號、序號都勾 | 批號(必填)+ 序號(必填)+ 效期(選填) |
勾序號會一併開啟批號
沒填該填的批號 / 序號時會擋下並提示,不會入庫。效期是選填,填了才能供先進先出(FEFO)挑批與效期預警使用。
同一次收貨可以對同一品項分成多筆不同批號送出,系統會各自建批、各記一筆帳。
收進來的批號要報廢時,必須選損耗原因
批號與序號建立之後不能修改;要改就把那一批報廢掉,另外收一批進來。 報廢的入口在 進銷存 → 批號效期,每一列右側的「全數報廢」。
按下後會跳出對話框,必須先選一個「損耗原因」才送得出去,沒選的話送出鈕是停用的。 可選的原因有五種:
| 原因 | 適用情境 |
|---|---|
| 死亡 | 活體商品死亡 |
| 損耗 | 破損、變質、自然耗損 |
| 報廢 | 過期或判定不可販售 |
| 試養 | 內部試養、試用消耗 |
| 其他 | 以上皆不適用 |
之所以必選,是因為損耗要依這個原因分組才有意義——死亡、破損、過期報廢要做的改善動作完全不同, 全部混在同一格等於沒記。
報廢不可復原
成本法與移動加權成本
每個品項有各自的「成本法」,預設為 不計算(手動維護成本)(收貨不會自動改動成本)。
若某品項的成本法設為 移動加權平均,收貨時系統會用本次進貨的單價與數量,自動重算該品項的移動加權平均成本,供「期末估值」報表使用。
移動加權平均的品項,採購單一定要填單價
切換入口在「進銷存中央帳」頁的「品項成本法」區塊,設定方式與注意事項見該頁說明。
成本法是逐品項的設定
結案
採購單在「已結案」以外的任何狀態都可按「結案」。結案為人工終態,結案後不可再收貨,通常用於「不再進貨、剩餘未到貨量放棄」的情況。
常見問題
Q1 收到的數量比訂的多可以嗎
可以按下去,但超過「剩餘未收量」的部分不會入庫。系統不會默默吞掉這件事: 收貨完成後會在採購單明細下方留一塊常駐說明,寫清楚「要求幾件、實際入庫幾件、有幾件沒進系統」。
那則說明不會斷言原因,因為系統當下分不出來是「供應商多送」還是「同一次收貨重複送出」, 兩者在資料上長得一模一樣。它會把兩種可能與各自該做的事都列出來,由你核對單據後判斷:
- 確實是多送 → 另開一張新採購單收那幾件(已下單的採購單不能再改品項)。
- 只是重複送出 → 帳上不會重複計算,可以忽略這則訊息。
Q2 沒選入庫倉會進到哪裡
未選入庫倉時預設進「中央倉」。
Q3 結案後發現還有貨要收怎麼辦
結案是終態、不可再收貨。若仍有後續進貨,請另開一張新採購單。
其他問題協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