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付帳款
採購收貨入帳後,每一次收貨就是一筆「應付明細」。應付帳款頁用總帳 2131 的分錄算出每筆明細的未付金額與帳齡,並提供付款、折讓、退貨給供應商與付款條件設定。
進入路徑
後台左側 會計總帳 → 應付帳款。頁面上方有三個分頁:帳齡與付款、付款單、對帳單。
誰可以做什麼
整個「應付帳款」分頁跟整個會計總帳模組一樣,只有總部帳號能進來;分店店長、區經理、店員一律看到「僅總部可使用」,見誰能用會計模組。進到頁面之後,檢視帳齡表、付款、作廢付款、折讓、退貨、付款條件都沒有再分角色限制。
帳齡表
- 右上角選 基準日,表格列出基準日當下還沒付清的應付明細:供應商、單號、分店、成立日、到期日、應付/已沖/未付、帳齡區間。
- 上方彙總:未付合計、各帳齡區間(未到期、逾期 1-30 天…)合計、總帳 2131 餘額。
- 沒有設定付款條件的明細,帳齡從成立日起算,畫面會註明。
- 零售 POS 進貨沒有指定供應商時,供應商欄顯示「(未指定供應商)」;連單號都查不到的才顯示「(未知供應商)」。付款、折讓、退貨與付款條件對話框用同一套字樣。
- 總帳 2131 若有沒對應到應付明細的金額(手動傳票、期初),會另外列出傳票號碼,因為它們不在帳齡內。
- 沖超過的明細(多付或沖錯)列在下方「沖超過的明細」。
付款
- 在帳齡表勾選要付的明細。一次付款只能是同一個供應商、同一家分店,不符合時畫面會說明原因。
- 按 付款(N 筆)。
- 每一筆可以改成部分付款,但不可超過未付金額。
- 選付款方式:
- 匯款:必須選 付款銀行帳戶,傳票的貸方就是這個帳戶在總帳的科目(例如台銀帳戶掛 1113、玉山帳戶掛 1113-01)。可以填由我方負擔的匯費。 - 現金:貸 1111 庫存現金,不選帳戶。 - 開立支票:必須選 開票帳戶(支票兌現時從這個帳戶扣款),並填每一張支票的 票號、到期日、金額(發票日選填)。一次付款可以開好幾張票(分期票),按「再開一張票」加列;票面合計必須等於這次付款金額。開票帳戶有登記支票簿時,系統會自動帶入下一張票號,加列時依序往下帶(不超過這本的最後一張),可以手動改;支票簿都用完或停用時畫面會提醒先登記新的支票簿。 - 背書轉讓收到的支票:勾選客戶開給我們、還在庫的支票拿去付供應商。只列與這筆應付同一家分店的票;支票不能拆,票面合計必須等於這次付款金額(票面比應付少時,把沖帳金額調成票面,不足的另外付)。不選銀行帳戶、沒有匯費。
- 選付款日(該月會計期間必須開帳中;開立支票時就是開票日),按確認。
付款會立即產生傳票並過帳。完成後畫面上方顯示付款傳票與 付款單號,並提供「作廢這筆付款」。
- 匯款的傳票:借 2131 應付帳款(+借 6149 匯費)、貸 所選銀行帳戶的科目。
- 開立支票的傳票:借 2131 應付帳款、貸 2121 應付票據(每張支票一行)。支票會出現在
會計總帳 → 應付票據,狀態是「已開立」;銀行扣款後要到應付票據確認兌現,才會貸銀行存款。見應收票據與應付票據。 - 背書轉讓的傳票:借 2131 應付帳款、貸 1131 應收票據(每張票一行)。票據狀態變成「已背書轉讓」。
- 同一個開票帳戶同一時間只能有一張有效票用同一個號碼;已取消的票號可以重用。帳戶有登記支票簿時,票號必須在使用中的支票簿內;空白作廢的號碼要先撤銷作廢。詳見應收票據與應付票據說明的「票號規則」。
匯款與開立支票要先有銀行帳戶
會計總帳 → 出納 → 銀行帳戶 建立帳戶。已經入帳的舊付款傳票不會改動。網路中斷後再按一次確認不會重複付款:同一次開啟的付款視窗送出的是同一筆。
付款單清單
切到 付款單 分頁,列出每一次付款:供應商、付款日、分店、付款金額(沖了幾筆、匯費)、付款方式、傳票號與狀態(有效/已作廢)。可以依狀態、付款方式、起迄日篩選,關鍵字搜尋傳票號、供應商、備註。
按 明細 看這張付款單:付款方式(匯款帳戶)、開立的支票或背書轉讓的支票(票號、到期日、金額)、沖帳明細(採購單號、供應商、金額);已作廢的會寫出作廢原因與反沖傳票號。可以在明細按 作廢。
作廢付款
作廢會反沖付款傳票(原傳票不動),應付金額回到未付。需要填原因。
作廢的入口有三個:付款單分頁的明細、付款剛完成時上方的「作廢這筆付款」、帳齡與付款頁下方「作廢付款」直接輸入付款單號。
開立支票的付款作廢時(開錯、支票沒交出去、廠商退回支票):
- 付款單開的每一張支票都必須還是 已開立。已經確認兌現的支票,作廢會被擋下並列出票號——請先到應付票據把兌現撤銷,再作廢付款。
- 作廢後支票一起變成「已取消」(付款單作廢),2121 應付票據隨反沖傳票歸零。
- 應付票據上線前開的票、事後在應付票據「補登」過的,作廢付款前要先在應付票據撤銷補登,否則會被擋下(避免 2121 對不起來)。
- 作廢後支票變成已取消,票號可以重用(取消紀錄保留);沒交出去、還要用的那張實體支票可以直接再開。
背書轉讓的付款作廢時:
- 背書的支票回到 在庫,1131 應收票據隨反沖傳票回來。
- 票在背書之後已經有其他動作的(例如已做「背書後退票」),作廢會被擋下。
- 供應商把背書的支票退回來(跳票),不要在這裡作廢,請到應收票據那張票按「背書後退票」,一步完成作廢付款單與退票。
進貨折讓
在明細列按 折讓:
- 折讓未稅金額(必填)與 折讓稅額
- 有稅額時必須選 原進項憑證(已在「營業稅 → 進項憑證」登錄的發票),並填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號
- 折讓總額不可超過未付
折讓會立即入帳;有原憑證時系統自動建立一張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,會出現在營業稅的進項憑證清單。
退貨給供應商
在明細列按 退貨,畫面會列出這一次收貨的品項、批號、收貨數量、已退數量與單價:
- 在要退的品項填退貨數量(不可超過這次收貨還能退的數量;單價未知的品項不能退)
- 選 退款方式:抵減應付(貨還沒付錢)、供應商退現金、供應商匯款退回。抵減應付時退貨金額不可超過未付,已付款的貨請選供應商退款
- 有原進項憑證時選原憑證、填退回稅額與進貨退出證明單號
確認後系統在同一個動作裡扣回存貨並產生傳票。畫面目前只顯示品項代號,沒有品名。
作廢折讓/退貨
折讓單與退貨單建立之後,在 折讓/退貨 分頁按 作廢(只有「有效」的單據有這顆按鈕)。跟本篇開頭「誰可以做什麼」一樣,作廢同樣僅總部帳號能操作。需要填原因。
作廢會在同一個動作裡做完這幾件事,任何一步失敗整筆都不會生效:
- 開一張反沖傳票把應付帳款加回來(原傳票不會被刪除,狀態變成「已沖銷」)
- 作廢當初自動建立的那張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—— 營業稅 401 的進項退出/折讓金額才會跟著少
- 退貨單另外把退回去的貨加回庫存,那次收貨的「已退數量」也會還原(可以重退一次)
以下情況會被擋下,畫面直接顯示原因:
- 這一期的營業稅已經申報:證明單不可以再改,請先到
營業稅 → 申報做更正申報 - 原進項憑證已經作廢:折讓/退貨的稅額基礎已經不在,請聯絡系統服務商核對
- 這張退貨單建立於本功能上線之前:系統找不回當初的存貨異動紀錄,作廢會讓總帳退回、存貨卻沒加回來,所以擋下,請聯絡系統服務商人工處理
- 作廢的月份已經關帳:勾選對話框裡的「該期間已關帳,入調整期」,反沖傳票會進該月的調整期
作廢過的單據留在清單上、標示「已作廢」,看得到是誰、什麼時候、為什麼作廢,以及反沖傳票號。已作廢的單據不能再作廢,也不能改回有效。
付款條件(總部)
在明細列按 付款條件,選套用範圍:
- 只有這張採購單,或
- 這個供應商的所有採購
填付款天數(0~365),按儲存。採購單的設定優先於供應商的設定。留空按儲存=移除設定,帳齡改從成立日起算。畫面目前看不到現有設定值,只能覆寫或移除。
對帳單(與供應商核對)
切到 對帳單 分頁,選 起日、迄日(與分店),按 產生對帳單。系統一次產生全部供應商,每家一份:
- 表頭:我方公司抬頭(公司全名、統一編號、地址、電話;到 會計設定 填寫,尚未設定會顯示提示但不擋對帳單)、供應商名稱與統一編號、聯絡人與電話(取自進銷存的供應商主檔)、期間。
- 明細:期初未付、期間內每一筆進貨與沖帳(日期、單號、摘要、進貨、付款/折讓、餘額),最後一列期末未付。摘要會寫出付款方式:現金、匯款(付款銀行帳戶的科目)、開立支票(票號與到期日)、進貨折讓、退貨給供應商;作廢的付款會列出反沖那一筆,寫明沖銷哪一張傳票。
- 帳齡小計:迄日當下這家供應商的未付,依帳齡區間分組(有付款條件以到期日起算,沒有以進貨日起算)。
- 簽回欄:列印後給供應商核對簽章用的空白欄位。
勾選條件:
| 勾選 | 效果 |
|---|---|
| 排除本期無異動(預設勾選) | 期間內沒有任何進貨或沖帳的供應商不列 |
| 排除已結清 | 到迄日已經付清的明細不列(期初與期末一起扣掉,期末未付不變) |
期間內沒有明細、而且未付為 0 的供應商一律不列。
三方核對
對帳單上方一定會顯示核對結果,數字對不上時是紅色,並列出差額:
- 全部供應商的期末未付合計,與帳齡表(迄日)的未付合計比較。
- 期末未付合計加上「總帳 2131 上沒有對應到應付明細的金額」(手動傳票、期初,會列出傳票號),與總帳 2131 的迄日餘額比較。
差額不會被四捨五入或隱藏。對不上時,請到 報表 → 明細分類帳 選 2131 逐筆核對列出的傳票。
列印與匯出
- 下方「列印與匯出的供應商」預設全選,可以取消不要的供應商;取消勾選只影響列印與匯出,不影響核對結果。
- 列印(N 家):每家供應商換一頁。要存成 PDF,請在瀏覽器列印視窗選「另存為 PDF」。
- 匯出 XLSX/匯出 CSV:所有勾選的供應商放在同一個檔案,每家一段(期初、逐筆、期末、帳齡小計)。
- 寄送 Email(總部管理員):每家供應商的對帳單右上角有 寄送 Email 按鈕,見下方「寄送對帳單」。
寄送對帳單(Email)
只有總部管理員看得到 寄送 Email。按下後:
- 收件 Email:進銷存的供應商主檔沒有 Email 欄位,第一次要自己輸入;之後會帶入上一次成功寄出的收件人,寄送前都可以改。一次只能寄一個地址。
- 附註(選填):會出現在信件內文。
- 按 寄送。信件內容由系統依同一份對帳單(同樣的期間、分店、排除已結清)重新產生,以 HTML 內文寄出,不附 PDF。寄件人顯示公司抬頭全名,供應商回信會寄到公司抬頭的 Email。
對話框下方是這家供應商的 寄送紀錄:時間、期間、寄給誰、誰寄的、結果(已寄出/寄送失敗/未設定,未寄出/結果不明)。同一份對帳單可以重寄,每次都留一筆。
寄不出去的兩種情況
只看部分分店時
我方公司抬頭已印在對帳單表頭(見「對帳單」開頭說明),應收帳款的客戶對帳單同樣會印。抬頭資料在 會計設定 統一維護,租戶層一份、不分店;只有總部能修改。
常見狀況
- 整頁顯示「應付帳款功能安裝未完成」:請聯絡系統服務商重新啟用「會計總帳」。
- 付款時說「不可沖超過未付金額」:可能有人同時付了同一筆,請重新整理頁面,確認最新的未付金額後再試。
- 匯款或開立支票選不到銀行帳戶/說「必須選付款銀行帳戶」:還沒有建立銀行帳戶,請先到
出納 → 銀行帳戶建立。 - 開立支票時說「在這個開票帳戶已經開過」:同一個開票帳戶同一時間只能有一張有效票;只有已取消的票號可以重用。請確認票號,或選正確的開票帳戶。
- 開立支票時說「不在這個開票帳戶使用中的支票簿內」或「已登記空白作廢」:到
應付票據 → 支票簿登記新的支票簿、恢復停用的簿,或撤銷空白作廢紀錄。 - 開立支票時說「票面合計 ≠ 這次付款」:每張票的金額加起來要等於付款金額。
- 背書轉讓時說「票面合計 ≠ 這次付款」:支票不能拆,請調整沖帳金額讓合計等於票面。
- 背書轉讓選不到支票:只列在庫、同一家分店的票;託收中的票要先到應收票據撤回託收。
- 作廢背書付款單時說「在背書之後已有其他動作」:那張票已經有後續動作(例如背書後退票),不能再作廢付款單。
- 作廢付款時說「支票已有後續動作」:先到應付票據把那張票的兌現撤銷。
- 對帳單的三方核對是紅色:差額與未對應傳票都列在紅色框裡。常見原因是有人用手動傳票記了 2131 卻沒有對應的應付明細;請把列出的傳票給會計確認。
- 按「產生對帳單」後整頁顯示功能安裝未完成:期間內有開立支票的付款(對帳單要讀票號與到期日),而應付票據功能安裝不完整;請聯絡系統服務商重新啟用「會計總帳」。期間內沒有開立支票的付款時不受影響。